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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欧盟增值税改革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影响

2016年底,欧盟发布了一系列增值税(VAT)改革提案。其中,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草案已于今年6月对外公布。如果草案通过,B2C跨境电商从2021年起在欧盟的纳税责任和方式将有革命性的变化。深入了解草案的内容和提前做好应对准备,是每个瞄准和已经进入欧盟市场的跨境电商都应该做的事情。
1. 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改革计划
改革主要分为针对欧盟内部的B2C跨境电子商务和从欧盟以外进口的货物两大部分。
A. 欧盟内部跨境电子商务
这部分的改革比较简单。现行的远程销售制度将取消。电商只需要在一个欧盟国家注册和按季度申报VAT (通常叫一站式纳税方案或)。电商还是依照货物运达的国家的税率交税。税款由注册国转交给其他国家。对于按现行的远程销售制度在多个欧盟国家注册VAT的电商来说,新的方案将会有效降低他们的VAT合规成本。
B. 从欧盟外进口的货物
针对于从欧盟外进口的货物,改革的内容要复杂很多。
首先,现行的小额货物进口税豁免政策[1]将被废除。进口商品的增税方式取决于该商品售价是否高于150欧元。
高于150欧元的进口商品,按现有进口程序申报和缴纳关税和进口VAT。
低于150欧元的进口商品,依然免征关税但是需要征收VAT。纳税人和纳税方式如下:
如果商品是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该平台负责纳税。
如果商品不是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但是通过第三方仓储供应商服务(不管该供应商是否同时提供递送服务),该仓储供应商负责纳税[2]。
如果商品是通过自有平台销售,同时货物位于自营仓库,卖家负责纳税。
在卖家无法纳税的情况下,消费者(买家)负责纳税。
除了消费者负责纳税的情况,原则上纳税人要使用上面提到的一站式纳税方案。使用该方案的条件是:
纳税人在欧盟内有公司或分支机构
纳税人委派的中介在欧盟内有公司或分支机构
纳税人在欧盟内没有公司或分支机构,但是其公司所在国家跟欧盟签订了征税互助协议(比如瑞士和挪威)
另外,如果第三方电商平台或仓储供应商负责纳税,他们必须使用一站式纳税方案。目前草案没有说明如果他们在欧盟内没有公司或分支机构,是否必须委派一名符合资格的代理。
如果纳税人无法使用一站式纳税方案(比如说非欧盟自营电商因不符合条件而不能使用一站式纳税方案),则欧盟买家是纳税人。这时候纳税方式也有两种选择:
简化进口机制:选用该机制时,报关人员(快递公司或邮政经营者)将代表买家申报进口VAT,然后每月以电子方式向海关提交报表和上缴VAT。用这种方式报税的货物,不管该货物对应的税率是什么,一律采用征税国的标准税率交税。采用该机制报税的货品可以快速通关。
正常进口机制:如果不选择简化进口机制,则货物按正常程序进口。时间上可能要长一些,但是低税或免税物品(比如书籍)可以按正常低税率交税。
2. 新政对非欧盟跨境电商的影响
总体来说,改革意在简化跨境电子商务的VAT合规义务和成本,以促进欧盟内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欧盟预计改革会给跨境电子商务减少95%的合规负担和每年23亿欧元的合规成本。同时,改革也针对非欧盟电商的合规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这些措施估计从2021起会给欧盟带来额外的70亿欧元的VAT税收[3]。
A. 电商平台和仓储供应商
首先要提一下,让第三方电商平台和仓储供应商为卖家的销售承担纳税义务并不在欧盟2016年底宣布的计划以内。但是鉴于欧盟承认其对欧盟以外的电商并没有有效的执法手段,把纳税的义务转嫁给电商平台和仓储供应商,也算是一个办法。
但是对电商平台和仓储供应商来说,这无疑也是一个巨大的责任和负担。他们需要一个有效的机制以确保他们能够准确了解货物的流动,卖价,税率和退货等信息,这不是一个轻易就能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对于没有自营业务或提供仓储配送业务的电商平台,有些信息的收集格外困难。他们只能向他们的卖家客户收集这些信息,并且可能通过提高交易费用的方式来补偿他们承担的额外义务和风险。
目前有名的跨境电商平台大多在欧盟设有公司或分支机构,他们对欧盟的新规定只能采取合作的态度。但是对于一些设在非欧盟国家的仓储供应商,欧盟对他们的执法手段并不比对非欧盟电商强。怎样鼓励这些仓储供应商选择合规,也许是欧盟需要考虑的问题。
另外,在新政下从非欧盟寄往欧盟的小包邮件将不再具有税收方面的优势。为了在派件速度上跟由本地发货的卖家竞争,更多电商会考虑使用位于欧盟的海外仓。这对于在欧盟提供仓储服务的企业提供了一个好的契机。
B. 在第三方平台上销售或者使用第三方仓储供应商的电商
对这些电商来说,欧盟的改革措施也算是利大于弊。尽管交易费用可能会提高,但是他们的合规义务将大大减少,也不用担心其他卖家是否会通过逃税来取得不合理的价格优势。卖家主要需要注意的,是在定价时把VAT考虑在内并确保平台或仓储公司根据所售的货物上缴正确的VAT。
C. 自营跨境电商
很多非欧盟国家(包括中国)目前并没有跟欧盟缔结征税互助协议。这些国家的自营电商如果要使用一站式纳税方案,需要委派一名在欧盟的中介。相比现在,其纳税成本会相应提高。
如果这些电商不使用一站式纳税方案,则他们的顾客(欧盟买家)需要缴纳进口VAT。顾客可能还会收到报关公司的服务账单。从提升顾客满意度的角度来看,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还有一点, 很多自营跨境电商也在其他平台上销售,或者使用第三方仓储公司。这些电商以后很可能要按不同的销售渠道和仓储模式,分开交税。
D. 欧盟买家
对于欧盟买家来说,从欧盟以外购物将不再享有税收方面的优惠。
如果他们从自营跨境电商购买货物而该电商没有在欧盟注册VAT,他们还要决定采用哪种进口机制纳税。无论采用哪种机制,买家除了交VAT以外很可能还会收到货递公司的服务费账单。这将会大大降低他们在这些网站上购物的可能性。从这一点来说,自营电商就不得不使用一站式纳税方案来缴纳VAT,以提高他们的销售。
3. 结语
新政能否顺利通过并且在2021年按计划实施现在还不能确定。草案也不能覆盖所以实际操作中会出现的种种问题。不管是电商平台,仓储供应商,还是(自营)跨境电商,都应该密切关注这事情的进展,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欧盟开展对话和反映他们可能面对的问题,准备应对措施。另外,欧盟的改革并不涉及非欧盟卖家目前的合规问题。但是欧盟各国也在各自考虑在改革实现前如何处理非欧盟卖家的逃税问题。所以对很多卖家来说,从现在开始就应该正视和设法解决在欧洲的VAT问题。
欧洲VAT,将成为很多跨境电商这几年不得不处理的事情。
[1]价值低于22欧元的货物(部分国家有其他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VAT。这个政策英文通常叫Low Value Consignment Relief, 简称 LVCR。
[2] 目前法律草案里关于这一点的表述不是很清楚。
[3] europa.eu/rapid/attachment/IP-16-4010/en/VAT%20E-commerce%20factsheet.pdf